全面深化防震减灾体制机制改革 着力激发事业发展活力动力

全面深化防震减灾体制机制改革 着力激发事业发展活力动力
阴朝民解读地震局党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

 《中共中国地震局党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近日印发。《意见》提出了地震部门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重点任务,谋划了深化改革的新蓝图、新方法、新举措。《意见》从地震科技体制、业务体制、震灾预防体制、行政管理体制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对于解决制约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激发事业发展的活力和动力,进一步提升国家防震减灾能力,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为深入学习、准确把握《意见》的精神实质,中国地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阴朝民对《意见》进行了解读。

一、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意义

我国地震强度大、频度高、分布广,是世界上地震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尤其是对“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新型城镇化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影响,是地震部门应尽的职责。但面对当前严峻复杂的地震形势,防震减灾体制机制不健全、法规制度体系不完善、事业发展不协调不适应不可持续的问题日益突出,地震部门聚焦主责主业不够、科技支撑引领不足、业务体系功能不强、震灾预防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不到位、一些单位内生动力和活力不足等问题日益凸显。防震减灾水平与人民安全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其中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惟有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才能解决。面对国家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地震部门必须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坚定推进防震减灾事业改革,着力解决制约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努力推进防震减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激发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活力和动力,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风险与损失。

二、《意见》起草的背景和过程

自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面深化改革已经成为鲜明的时代标志,地震部门也在积极探索深化改革之路。

自2016年12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来,中国地震局党组书记、局长郑国光带领党组全体同志,着眼解决制约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启动地震部门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至2017年6月3日《意见》正式印发,历时半年之久,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下旬,为学习研讨、深化认识阶段。中国地震局党组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李克强总理和汪洋副总理指示精神,开展深入讨论,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改革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期间,召开了两次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防震减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全面领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历次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讲话精神,部署调整成立局党组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加强对地震部门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召开全国地震局长会,将全面深化防震减灾体制机制改革列入地震部门2017年七项重点工作之一,并对深化改革做出总体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3月上旬至5月中旬,为梳理问题、深入调研阶段。自调整成立局党组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来,局党组书记、局长、局深改组组长郑国光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密集调研,先后数十次与有关部委、地方商谈,组织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调研,召开3次局深改组会议,召集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研讨,深入查摆防震减灾体制机制存在的突出问题,以问题倒逼改革,站在全局高度谋划推进改革。局党组其他同志分别组织专项改革工作组,以问卷调查、专家研讨、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查找梳理突出问题,确定改革思路和方向。

第三阶段,5月中旬至6月上旬,深入研讨、修改完善文本阶段。在梳理地震科技体制、业务体制、震灾预防体制、行政管理体制等4个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和初步改革思路的基础上,局改革办反复修改《意见》文本。《意见》经局党组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和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

三、《意见》起草的总体考虑

为了保证《意见》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指导思想、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各项改革措施,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各项改革部署,充分体现中国地震局党组关于推进防震减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在《意见》起草过程中总体考虑,一是吃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有关精神,适应党和国家改革发展新要求,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和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新精神。二是准确把握中国地震局党组关于推进防震减灾体制机制改革的精神,适应地震事业发展的新要求,充分体现和全面落实局党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和要求。三是以改革为主线,重点突出改革的举措,日常性的、发展性的举措不写。四是按照问题倒逼改革的总体思路,落实中央的部署和要求,认真梳理制约地震事业发展的主要问题,理清改革思路,确定改革重点,谋划改革措施。五是改革任务突出思路性、方向性,为后续改革方案制定留出空间,避免缺少冗余和纠偏弹性。六是改革目标时间设定到2020年,既是与中央改革进度相协调,又是我们经过努力能够达到的。

四、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

推进全面深化改革,重点是体制机制改革,核心是机制创新,总的思路是,在强化各单位主要职责任务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机制,让作出贡献的人才有成就感和获得感,进一步激发各单位的内生动力和活力。

《意见》结合地震部门工作实际,确立了四大改革重点。

一是深化地震科技体制改革。防震减灾具有显著的科技属性,地震科技兴则防震减灾事业兴,地震科技强则地震行业强,地震科技创新的水平决定了防震减灾的成效。因此,《意见》指出,科技创新是防震减灾的核心驱动力和根本支撑,把科技体制改革作为地震部门四大改革的首要任务。面对防震减灾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必须坚持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两个轮子相互协调、持续发力,向改革要发展,以改革促创新,着力破除制约科技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不断激发地震科技创新的活力。要围绕防震减灾业务链布局,积极推进局属研究所科技体制改革,进一步明确局属研究所的功能定位与任务分工,加快形成定位清晰、方向明确、分工合理、运转高效的地震科研机构布局,推进研究所聚焦科技创新重点领域,聚焦主要职责任务和优势研究方向,多出原创成果,引领事业发展。要大力推进研究所运行机制改革,强化岗位管理,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科研人员科技创新的积极性。要大力推进国家地震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着力实施国家地震科技创新工程,发挥不同创新主体的优势和作用,设立地震科学联合基金,扩大开放合作,创建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地震科技创新平台。要全面落实国家科技创新和改革政策,赋予科研机构更多创新自主权,切实转变地震科技创新管理方式,着力营造更加宽松的科研环境。努力构建开放合作、支撑引领、富有活力的地震科技创新体系。

二是深化地震业务体制改革。在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中,地震监测预报是地震部门的核心业务。当前,地震观测业务布局分散、仪器设备列装制度不完善、观测标准化集约化程度不高、地震预测预报效能不明显、震灾预防业务水平不高、应急救援机制有待完善。针对这些问题,《意见》提出将业务体制改革作为地震部门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聚焦主责主业,以资源集约、服务高效为重点,调整优化局属单位业务架构和任务布局,重点把“国家队”建强,建设标准化集约化的地震监测业务,完善地震预报业务,提升震灾预防业务水平,完善地震应急救援机制,提升地震业务信息化、现代化水平,着力构建功能完善、集约高效、技术先进的地震业务体系。

三是深化震灾预防体制改革。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必须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两个坚持”、“三个转变”,必须坚持以防为主、关口前移,引导和调整更多资源和力量聚集到防震减灾常态的基础性工作上来;必须坚持开放合作、合力减灾,加大地震工作各领域开放力度,完善防震减灾多元主体协同政策与机制;必须坚持依法治理、落实责任,健全防震减灾法规制度,建立职责清晰的防震减灾责任体系。因此,《意见》指出,震灾预防体制改革也是地震部门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是提升地震部门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的必然要求。《意见》要求,进一步强化地震部门依法行政能力,突出减轻地震风险和综合减灾,突出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的作用,着力构建法制完备、多元共治、精准有效的震灾预防治理与服务体系。

四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地震部门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在党和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一系列重大改革,以及解决地震部门业务布局、任务分工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都对地震部门管理体制改革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意见》提出,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不断改革组织管理体制,优化机关职能职责和局属机构设置,完善市县地震机构管理机制,着力构建职责明确、布局合理、效能显著的地震行政管理体系。

五、全面深化改革的组织保障

地震部门全面深化改革是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和自我完善,改革事关重大。为确保改革任务和政策措施有效落地,《意见》在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机制激发活力上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党委)的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从全局高度主动谋划改革,亲力亲为推进改革。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坚持群众路线,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做到改革为了群众、改革依靠群众、改革让群众受益,最大限度激发和调动各方面推进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二是把握和运用好正确的改革方法。加强调查研究,把问题找准、分析透,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鼓励基层积极探索、试点引路,推动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良性互动、有机结合。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凝聚改革共识,确保各项改革有力有序协调推进。

三是激发干事创业的活力。鼓励制度创新,完善人才培养选拔机制,建立按需设岗、按岗聘用、人岗相适的用人机制。完善绩效考评奖励办法,激发人才创新活力,让作出贡献的人才有成就感和获得感。

此外,为保证改革任务的有效落实,局党组在调整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基础上,成立了科技、业务、震防、管理四个改革工作组,分别由一名党组成员牵头,加强对重点领域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调查研究,强化顶层设计,指导改革试点。局党组把抓落实放在重要位置,每月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改革方案,明确改革任务,落实改革责任,开展改革督察,努力使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根,确保各项改革取得预期成效、真正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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